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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10-29

十月廿二日--約翰福音第九章 (續)

實以我們現在的角度去論斷那些法利賽人是有點不公平的!因為畢竟我們沒有親身經歷那種從所未見的神蹟的震撼,而這震撼卻是衝擊那數百年來所堅信不移的傳統。不過另一方面,法利賽人所堅持的傳統(摩西的律法,應該說是加味的律法)是從他們宗祖、所信靠的所傳下來的,在宗族觀念很強的背景下,當所捍衛的真理(其實不是真理)受到衝擊時(真正的真理),那種衛道、反對的念頭立即浮出。哀哉!因為如此,才使這些法利賽人無法真正的睜開眼睛看見在他們面前的真道。法利賽人的自視,形成了他們的偏見,這偏見使他們看不見神、看不見真理。反倒是那些真正順服,單純的人才能看見(詩8:2)。
歌林多前書八章三節說道:「...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」法利賽人的知識成為他們最大的絆腳石,他們所謂的?律法?對瞎子來說,一點幫助也沒有,反倒是耶穌的憐憫反而使他不僅肉體的眼能看見,心靈的眼睛也因著被開啟了。
試想,今天如果不是神的憐憫,我們能像那瞎子一樣被開啟嗎?即使今天耶穌在我們面前行神蹟,說他是上帝的兒子,麻木如石的我們,也不過會把它當作一個特技、把戲和騙人的魔術罷了!就如同財主的兄弟,就算有一個從死裡復活,不信的還是不信(路加福音十七章卅一節)

最後耶穌說:「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;但你們說我們能看見。所以你們的罪還在」瞎眼有兩種,一種是真正的瞎,這瞎讓他無法看見;另一種是裝瞎,故意看不見。如果法利賽人說他們是看不到的--亦即不了解真道,那麼他們就在看不見的道德上無罪,但他們自詡是眾人道德上的導師,應該是明白真理的,但他們卻故意不去看,這種瞎眼是難辭其咎的。從信主以來,我們背了多少神的話,知道了多少真理,但是我們去行的又有多少呢 ?明明經歷了最大的神蹟(得救),但卻仍然像不信的人一樣頑梗悖逆;頭腦裡裝的滿了知識,卻是不動一根指頭,像耶穌一樣親自的去行道,我們比法利賽人好到哪去呢?回到上次的主題,知道了就去行吧,別讓我們所領受的,成為嘴上的裝飾品,讓他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彩虹!

2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俺認識aloha先生20年餘,迄今才知道先生文筆這麼好,佩服佩服!

11:07 下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The Rainbow is a sign of hope for tomorrow.
神的話語
就是祂與我們的約
就是祂給我們的記號!

我喜愛彩虹~就是喜愛這個記號,
這是神的應許~是我一生的盼望。

期待大家都能擁有生命中的彩虹~~~

賀創刊成功~~~GO GO 加油!要持續喔~~

12:45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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